“黄光裕案”不日宣判 国美又陷阴影
时间:2009-12-07 10:54:14 浏览数:
纷纷扰扰,是是非非,一年已过。就在大家逐渐淡忘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之际,一则消息再次将他推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案”已经到了起诉阶段,已确定将以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进行指控。记者在12月6日联系国美电器进行求证。国美电器集团品牌管理中心品牌管理部经理安芮萱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黄光裕案”的相关情况,国美“不发表任何意见和评论”。
罪名未最终确定
其实,在10月21日,就曾有消息称,“黄光裕案”因证据不足又一次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将为“内幕交易罪”。
不过,该案的其中一位代理律师杨照东昨日却对媒体表示,目前的罪名尚未确定。“包括此前的三项和现在的两项罪名都不一定准确,案子要等到起诉后才能知道。现在有的只是侦查机关确定的一个,检察机关需经过审查以后最终再确定一个罪名,这需要到12月下旬才能知道,现在都是不确切的说法。”
“不管怎么说,从目前透露的信息以及之前的种种报道来看,黄光裕涉嫌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的‘可能’大于‘不可能’。涉嫌行贿罪或许与此前一些官员的‘落马’有关,涉嫌内幕交易罪则与黄光裕此前可能操纵股价的行为有联系。”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告诉记者,“不过,也存在这样的可能: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连结在一起,也就是说,黄光裕可能为了内幕交易的获益而进行了相关行贿活动。即一个行为的两个阶段。”
张马林认为:“当然,站在司法程序的角度说,上述罪名只是现有的猜测,只有等法院的最终结果揭晓之前才能作判断。”
据了解,自黄光裕被相关部门羁押后,就陆续有消息称,不少官员或许就是因为涉嫌“黄光裕案”而落马。而涉嫌内幕交易罪似乎更是“板上钉钉”的事。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2007年ST金泰的表现。这只后来被股民称为“妖股”的股票,从2007年2月28日开始就以摧枯拉朽之势连续拉出42个涨停,当时,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恰恰为黄光裕之兄黄俊钦。
证监会也曾通报表示,证监会对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进行了立案侦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北京鹏润投资的控制人同样是黄光裕。
国美或“脱不了干系”
对于量刑,张马林认为,需要看相关行为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做个假设的话,相关部门具体要看行贿数额和内幕交易的数额以确定最后的量刑范围。”
据了解,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是十年,同时,如果个人行贿罪特别严重的话,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
但目前还存在这样的问题,即黄光裕的行为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代表国美电器的行为。由于国美电器拒绝回答黄光裕的事情,相关问题也无法求证。
“如果黄光裕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进行相关犯罪活动,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的双罚制原则,国美本身也可能在事实调查清楚后遭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张马林认为,如果是个人行为的话,相对法人的身份,黄光裕可能会在量刑上更大些。
“不过,在可能的相关罪名面前,国美不可能完全脱离干系。毕竟,不管是个人还是法人,国美电器同样是受益的一方。”张马林表示,一旦审判确定,这总归是不太光彩的事情,尤其是对国美今后的发展来说,或多或少都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网编辑:栖凤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