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救济方案:松下三洋并购案“有条件通过”
时间:2009-11-05 10:51:00 浏览数:
“经过了10个月的等待后,这桩并购的反垄断审查终于到了尾声。”松下电器中国公司副董事长张仲文终于松了一口气。
10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公布了松下三洋并购案的审查结果,公告显示经过对涉及不同产品的39家同行竞争者和下游用户的多次电话和实地调查后,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将在硬币型锂二次电池、民用镍氢电池和车用镍氢电池三个产品市场产生限制或排除竞争影响。
而经过双方今年8月后的5次商谈后,10月22日松下电器提交了最终救济方案,商务部认为这些救济方案实施后将可以消除这次并购对中国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于是松下三洋并购案在中国获得了“有条件通过”。
闯关国家审查
松下电器对三洋电机的并购,一波三折,从2008年年初谈到12月才达成协议,松下电器社长大坪文雄斯时声称2009年2月将完成对三洋的收购。
然而日本、欧盟、美国和中国反垄断机构的审查又称为这起并购的最大障碍,中间一度传出因为美国反垄断机构反对,这起并购可以夭折的消息。
张仲文告诉本报记者,“按照WTO相关规则,这次牵扯到11个国家的并购需要经过相关国家的审批,其实2009年1月21日我们就向相关国家的反垄断机构都提交了申报,但是审批过程超过了我们的预料。”
2009年1月21日,商务部收到松下公司收购三洋公司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申请。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整,要求申报方进一步补充完善。4月30日,申报方提交了补充材料,直到5月4日予以立案,开始初步审查。
然而在中国商务部的初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反垄断局认为此项收购导致合并后新企业在某些重合产品市场的份额明显增高,市场结构发生实质性改变,因此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进一步审查截止日为9月3日。
接下来在8月14日,商务部向松下电器指出了审查发现的竞争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8月26日,松下电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请求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这次审查的截止日为2009年11月3日。
救济方案
商务部反垄断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审查我们对很多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而且也参考了欧盟、日本等反垄断机构对这起并购的审查结果。”
记者了解到,日本反垄断机构是最早批准这起并购的部门,而欧盟反垄断机构的审查则进行到了9月底。
而且在欧盟的最终公告中,要求这两家公司将把电池生产厂和一个便携式镍金属混合业务部门出售出去,以消除提高这个市场份额的情况,并且在合并后继续保持一定的竞争。
而在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结果中,同样认为此项并购将在硬币型锂二次电池、民用镍氢电池和车用镍氢电池三个产品市场产生限制或排除竞争影响。
其中拥有手机、摄像机的硬币型二次电池在这次并购后将高度集中,合并后松下公司占据61.6%的市场份额,导致下游用户的选择权受到很大限制,而松下公司将具有单方面提价的能力。
用于电动工具领域的民用镍氢电池市场是一个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且竞争者数量有限,这次合并后松下公司市场份额达46.3%。
此外,商务部的公告还指出,车用镍氢电池市场,在这次并购后将高度集中, 其中松下公司和丰田公司合资设立的企业——PEVE公司在该市场占77%的市场份额。
10月22日松下和三洋提交了最终的救济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新公司将在合并6个月后剥离三洋公司目前全部的硬币型锂二次电池业务;剥离三洋公司或松下公司其中一方的民用镍氢电池业务。
松下公司将其在日本国神奈川县茅崎市的湘南工厂的HEV用镍氢电池业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购买人),并将对PEVE的出资比例从目前的40%降到19.5%,放弃在PEVE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以及董事委派权;而PEVE公司未来名称变更为不含“Panasonic”字样的公司名称。
记者了解到,三洋电机已经在10月28日宣布将出售三洋能源Twicell(Sanyo Energy Twicell Co.)及三洋能源鸟取(Sanyo Energy Tottori)给富士通,此外三洋还计划将其在日本群马县高崎市的高崎工厂的民用镍氢电池业务转让给独立的第三方;三洋将其在中国江苏省的苏州工厂生产的Sub-C?D型电池通过OEM形式供应给该购买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本网编辑:栖凤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