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家电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时间:2009-03-30 12:30:09 浏览数:
日前记者获悉,《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3月中旬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备案,有望于年内正式颁布实施。相关人士表示,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产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通过对产品的后市场监管,从源头上督导企业对存在缺陷的产品采取主动或强制召回措施,消除缺陷产品对公众人身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2004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由国家质检总局等联合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实施的召回制度试点,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将受到惩处。但汽车召回制度实施后的四年多时间里,我国到目前也没有对呼声较高的IT、数码、家电产品实行召回制度。而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家电产品上应用频率日益加大,家电出现缺陷故障的几率也大幅提升,其中不少还会危及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制定类似汽车的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对家电企业及其产品质量实行更全面的监督,同时更加充分和长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中国家电协会有关人士介绍,我国在实施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对农民用户的基本信息都有较完善的登记程序,因此在农村地区实施召回制度的难度可能反倒没有预想的复杂,这或许可以成为推广家电召回制度的一个契机。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成都) (本网编辑:栖凤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