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催生召回制尽早出台
时间:2009-03-24 12:24:42 浏览数:
“家电下乡将使家电产品使用面迅速扩大,但我国迄今还没有家电缺陷产品的主动召回制度,这可能会把隐患撒向更为广阔的农村地区!”一位家电行业资深人士日前向记者表示了这样的忧虑。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家电产品上应用频率日益加大,家电产品出现缺陷故障的几率也在大幅提升,其中不少还会危及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因此他呼吁国家尽快制定类似于汽车产品的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这一点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力量都偏弱的农村消费群体尤为重要。■召回制度缺失
导致隐患家电难杜绝
半个月前,家住北京昌平区和谐家园的李女士做饭时,厨房里的某品牌抽油烟机上的钢化玻璃罩突然发出一声巨响意外自爆,抽油烟机的玻璃罩全部炸毁,碎玻璃碴喷出好远。除了受到惊吓外,李女士的双手也被划伤。她随后联系了该公司的北京客服部门,对方承认这台抽油烟机属于自爆并答应为李女士更换另一款新机。但该客服部一负责人的表态令人感到相当意外,他称公司的这种抽油烟机此前也出现过多次同样的自爆事件,公司认为这种使用钢化玻璃的抽油烟机出现3‰的自爆率属于“正常现象”。
记者随后在网上查阅了有关厨房电器发生自爆事件的相关信息,结果竟然发现近一年多来仅有记录的该品牌燃气灶、抽油烟机的玻璃面板自爆事故就多达七八起,其中去年3月底在西安出现的一起该品牌抽油烟机自爆事件与此次北京发生的这起颇为相似,而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在答复时竟然也同样提出了这款产品“确实存在3‰自爆率”的说法。但由于国家没有相应强制性法规,因此厂家并未对这类产品实施召回。对此,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外许多国家,一旦厂家掌握某种产品存在较高的危险隐患就理应主动停产并召回已售出产品,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对缺陷家电的召回制度,多数企业都是采取事故发生后补偿的手段,而且多是要由遇到故障产品的消费者主动与厂家联系解决。
■“三包规定”对家电产品
已显过时
2004年10月,我国开始实施由国家质检总局等联合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实施的召回制度试点,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将受到惩处。但汽车召回制度实施后的四年多时间里,我国到目前也没有对呼声较高的IT、数码、家电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事实上,包括近期中国市场出现的东芝液晶电视成批爆发“竖线故障”的事件,也应该属于典型的缺陷产品召回范畴。据一位企业人士介绍,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规定,如此大规模的爆发同种故障,厂家在掌握一定故障数据后就应自行实施召回。但碍于中国目前没有相关法规,因此东芝公司在中国采取的是彩电故障发生后,由用户主动联系厂家再协商解决措施的方式。
“但如果这类事件发生在较为偏僻的农村地区,受到通讯不便以及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的影响,或许消费者就只能自行解决了。”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而一旦建立了召回制度,如果家电产品出现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厂家应该主动通知消费者。他表示,目前消费者对于IT、数码、家电产品出现的质量事故,只能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包”条款解决。但这些条款对产品的退换货时限规定的太短,往往只有几天的时限,而许多电器的隐患缺陷往往要使用数月甚至数年才能显现,到那时显然早已过了《消法》规定的“追溯期”。
据中国家电协会有关人士介绍,随着近年来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IT、数码、家电领域出现产品缺陷或隐患大为增加,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行业问题,而且这类创新性缺陷、隐患往往出现在消费者信任感普遍较强的大品牌上,这实际带给了消费者更大的隐蔽性。
■专家指出隐患家电
在农村市场危害更大
面对大量家电产品即将走向农村市场的现实,继续沿用此前“事后弥补”的解决方式显然已经不够。有关专家指出,首先,农村地区的用户本身掌握的家电安全使用知识就偏少,不正规操作的几率较大。此外,农村地区的家电使用环境不如城市,往往存在电压不稳定、环境潮湿、气候偏冷或偏热等多种因素,这些条件下家电产品爆发故障的可能性会更大。此外,一旦发生家电危害性事故后,农村地区较落后的救治环境可能导致较城市更大的危害性。从这三个方面来看,随着家电下乡工程的推进,缺陷家电的召回制度应该作为重要的配套政策加紧制订。
据中国家电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我国在实施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对农民用户的基本信息都有较完善的登记程序,因此在农村地区实施召回制度的难度可能反倒没有预想的那么复杂,这或许可以成为我国推广家电召回制度的一个契机。
——来源: 北京青年报(北京) (本网编辑:栖凤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