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容积普遍缩水是潜规则?
时间:2009-03-13 12:23:08 浏览数:
何家民委托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进行冰箱有效容积检测,五年却没有任何结果挑战行业潜规则
中国各大品牌的冰箱,其容积是不是普遍暗中缩水?2009年3·15前夕,山西大同居民何家民准备第八次向国家技术监督总局举报家电业存在的这个问题。
何家民委托了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检测其冰箱的有效容积。这家接受了委托的检测机构,5年都没给出检测结果,按常规这类检测只需3天。
何家民认为,这是因为这个检测触及了冰箱业的行业潜规则。而厂家认为,他们执行的都是国家标准,不存在缩水问题。
意外发现冰箱“缩水”
2001年5月7日,何家民在大同市五交化商场买了一台长岭牌冰箱。这台冰箱用了三四天,就屡次出现质量问题,他想更换一台冰箱遭到厂家拒绝。“我又找到大同市消协和技术监督局,要求检测,人家不同意,我就自己买了一份《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冰冻箱国家标准》研究。”不久后,这位普通铁路工人发现了冰箱容积潜藏着“秘密”。
记者注意到,这份名为GB/T8059·2-1995的国家标准对冰箱的有效容积是这么规定的:从任一间室的毛容积中减去各部件所占据的容积和那些认定不能用于储藏食品的空间后所余的容积。
这台冰箱的冷冻室是用抽屉储物的。何家民认为,跟据国标规定,有效容积就是抽屉的容积。他拿出皮尺测量,结果为75升。而冰箱的说明书标注为95升。
这是否属于冰箱容积缩水?长岭公司当时的书面答复称,长岭冰箱是国家免检产品,执行的是国家标准,不存在缩水问题。只需三天的检测,五年没等到结果
冰箱有效容积的标准是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制定的。该研究院下属的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和研究院同在一个地点办公,对外提供检测家用电器服务。何家民认为,应该委托研究院检测,用检测报告来证实他和商家的说法谁对谁错。2003年6月7日,何家民将冰箱从大同托运至北京,送到中国家用电器检测所。何家民填写了申请,交了500元检测费,“当时制冷室主任祈冰收下冰箱,说3天后就可以出结果,结果一等就是将近4个月。”
当年10月,何家民将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诉至北京市西城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研究院称“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接受了何家民的委托”,这台冰箱属于有争议的检测品,“检测要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
研究院的答辩意见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一、二审法院都判决研究院履行双方的委托协议,为何家民检测冰箱。
事隔5年多,这台冰箱仍放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他们把500块钱退给我,我又退了回去。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给我检测?难道这个检测结果很可怕吗?”据何家民自己的测定,这台型号为BCD-220K的长岭冰箱,即使是拿出抽屉测量,容积也不够95升。2009年3月3日,记者致电祈冰。他表示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当时他是代表单位做这件事的,所以对于为何不检测不方便说什么。是“缩水”还是误解?
国家标准到底该怎么理解?长岭公司认为,国标要求,为了获得满意的热学及机械性能,因使用活动部件(例如篮筐、搁架等)造成的不能利用的空间容积应减去。抽屉是为了方便用户使用的活动部件,可以取出不用,去掉时冰箱的热学和机械性能合格。因此,计算容积时应取出抽屉。2009年3月3日,国家标准委答复记者时表示,冰箱有效容积确实要拿掉抽屉测量,全行业都是这么做的。
但何家民认为,抽屉取出来之后,食物互相串味,如何保证冰箱的有效功能?普通消费者认为有效容积就是能装东西的部分,这种理解对消费者来说再正常不过,为什么商家对国标的理解那么不符合常理?“冰箱的有效面积就相当于房屋的使用面积,篮筐搁架应该算‘公摊面积’,为什么要计算在内呢?”曾经有一段时间,何家民总在大同的商场转悠,“考察”其他品牌的冰箱如何标注有效容积的。“我发现他们的理解和长岭公司都一样,如果不拿出抽屉、篮筐,容积就会缩水。”后来他们家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冰箱,冷冻室容积标注为216升,但抽屉容积也不到200升。
何家民曾7次给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写信,举报冰箱有效容积不足。2005年8月,他终于收到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回信,回信将“电冰箱有效容积的标准解释”转给了他。解释称:有效容积应为毛容积减去蒸发器的容积;各种护罩、外壳(例如照明灯罩、温控器护罩等)的容积;厚度超过13毫米的搁架、搁板、隔板及其他附件的容积;冷藏室和冷却室的内门突出物(护栏)与内衬之间的空间容积。
对此解释,何家民认为是国家标准委制定标准时偏向企业。
而一位省级消协负责人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表示,冰箱容积和电视机尺寸缩水是同一类问题。这是制定标准时,采用了行业内部长期形成的习惯性表达方式。“不在于是大了还是小了,在于是不是实事求是。”他认为,企业这么理解标准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来源:南方周末 (本网编辑:栖凤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