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诉国美欲夺回19.7%股权
时间:2009-01-14 10:24:17 浏览数:
相关新闻 2008年,国美和三联上演了一场热闹的股权争夺战,国美最终通过两次股权拍卖,持有三联商社的股权高达19.7%,但这场控股权的争夺并未就此结束。三联日前把国美告上法庭,要求确认2008年2月14日的首次股权拍卖无效,试图夺回当时被拍卖的2700万股,重回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位置。记者获悉,1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正式立案,并定于下月18日开庭审理。 一告就告了6家 记者获悉,该案的案由定为“拍卖合同纠纷”。三联集团作为原告,起诉的被告多达6个,包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说,与2008年2月14日首次股权拍卖有关的各方都被囊括了。 2008年初,三联欠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贷款未偿还部分约3900万元,后者遂向济南中院申请拍卖三联持有的上市公司三联商社的股票2700万股。齐鲁瑞丰公司主持了这次拍卖。龙脊岛公司和永道投资公司都是当时参与竞拍者。事后,国美通过收购龙脊岛公司,实现了对三联商社股权的控制。 原告的诉讼请求共有三项:一是判决确认对原告股权的拍卖无效;二是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中的5000万元,暂保留对其余巨额损失的索赔权;三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告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超量申请拍卖股票 对被告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原告诉称,申请拍卖的股票每股评估价为2.48元,如以清偿债务为目的,被告只需要申请拍卖1573万股即可。但是,被告却申请拍卖2700万股。原告认为,超量申请拍卖股票的行为,导致了原告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丧失。 2700万股占上市公司三联商社总股本的10.67%,三联失去这部分股权后,只控股9.04%,丧失了控股股东地位。2700万这个数字,被三联认为太过巧合。此前,三联集团高层人士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曾说“这开始就是设了一个‘局’”。 原告认为,拍卖后发生的股票蹦极式的大起大落,与被告的行为不无关系,并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受到重大影响。 告拍卖公司:巧妙设计公告时间 原告认为,齐鲁瑞丰拍卖公司对拍卖公告时间存在“巧妙设计”。被告刊登拍卖公告的时间为2008年2月2日,2月14日正式拍卖。但2月2日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周六,2月14日则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而且按公告要求,保证金须于2月13日16时到账。 “这意味着从刊登拍卖公告当天算起,留给参拍方准备的工作日仅有2月4日、5日和春节后的2月13日三天时间。很显然,其有效公开时间被极大压缩,其时间公开极不充分,人为地造成竞拍人极大减少,直接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拍卖时间的设计和安排显示出被告恶意串通拍卖的重大嫌疑。” 告国美、龙脊岛和永道投资:关联方串通拍卖 国美电器被三联认为是“通过第三方曲线竞拍”,龙脊岛公司则是国美敌意收购的代言人。永道投资公司是国美的关联企业。三联因此指控三方串通拍卖。 原告认为,龙脊岛公司的拍卖价款5亿余元来自国美电器。整个股权拍卖会实际上成了几家关联企业的竞买,各关联方存在串通。被告的行为严重违法,拍卖无效。 为何选在此时起诉 首次拍卖时隔近一年,三联为何选在此时起诉?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三联起诉与国美董事长黄光裕被抓密切相关。200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在三联商社、中关村两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过程中,黄光裕控制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已依法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三联股权之争对三联集团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不仅失去了上市公司,更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1月13日,三联集团内部人士表示,作为黄光裕操纵股市的直接“受害者”,三联集团既然自身利益受到了损害,自然有权利起诉。“其实我们此前在股权多次拍卖的时候就已经有所怀疑,认为很可能是国美在股权拍卖中有违法行为,但是并没什么确切的证据,而证监会不久前发布的消息则让我们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如果首次拍卖被确认无效,三联将面临着返还5亿余元拍卖款的局面。知情人士透露说,即便如此,三联也不担心。这是因为,三联将向6个被告追偿巨额损失。此次起诉的5000万元损失只是象征性的,是诉讼的第一步。 “如果法院判决三联商社股权拍卖无效,那么三联集团很可能借机拿回上市公司控股权。”业内人士分析,至于因拍卖失效而产生的5亿余元拍卖还款,“或许也可以由国美给予的赔偿款来负担”。知情人士表示,三联将索要的巨额损失数目很大,“可能高达10亿元”。 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国内目前并无类似案例,该案的诉讼结果尚难预料,而且“很可能要取决于证监会对黄光裕案查处的进程”。 ——来源:齐鲁晚报 (本网编辑: 栖凤亭)